2011年12月28日 星期三

失業族掛勞保、3管道可續保

景氣冷,企業緊縮人力風潮一波又一波,面對失業寒潮,不要只顧著省錢,而遺忘了自己的勞保,尤其中高齡失業者,更要顧好勞保年資,繼續累積自己的老本。

依照目前國民年金和勞保年金的規畫,原則上是「有工作加勞保,沒工作加國保」,因此失業者如果沒有馬上找到新工作,而有勞保退保和加保的間隙,就算只 是一天,也會被移入國保,因此,如果不想繳交國保保費,也不想勞保中斷,就要掌握「當日同加同退」原則,如此勞保就可以一直持續。

勞保局表示,依據「被裁減資遣被保險人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保險給付辦法」,失業勞工只要加保勞保年資超過15年,就可以繼續參加勞保。

也就是中高齡勞工面對非志願性離職,只要投保年資累計逾15年,就算找不到工作,還是可透過三個管道繼續投保。這三大管道包括:一、自己找勞保局,二、找原工作單位代保,三、找職業工會投保。

勞保局指出,民眾被裁減資遣,打算繼續投保時,投保薪資是以裁減資遣當時的投保薪資為準,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所適用的投保薪資等級,至於保險費,被保險人負擔80%,20%政府補助。

有許多公司在裁減資遣員工時,都會讓員工繼續在公司名下加保,民眾走這條路投保勞保,因是同時退加保,不會有中斷的問題。

若原服務公司可能已經歇業、解散、破產宣告或其他原因結束營業者,或公司不願代離職員工投保者,被裁減資遣者只能用個人名義直接向勞保局加保、或透過保險局委託的代辦團體,繼續加保。

(資料來源:工商時報 2008/11/11 陳雪蓮/台北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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